正文 第079章 同学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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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毕业五周年的同学会,是在广州珠江边一家五星级酒店里办的。

    陆沉本来,是不想去的。

    他这一辈子,最烦的,就是这种场合。一屋子人,穿得人模狗样,坐在一起,互相打听工资,互相比较谁混得好,谁又升了职,谁又买了房。他从前在班里,是那个最不起眼的穷学生,穿着洗得发白的短袖,坐在教室最后一排,连毕业照都站在最边上。那时候,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。

    他还记得,大学四年,他是怎么过来的。

    那时候,他刚从孤儿院出来,手里没有一分钱。他白天上课,晚上去送外卖,周末去做家教。他吃最便宜的饭,穿最旧的衣,连同学凑钱去吃一顿火锅,他都要找借口躲开。他不是不想去,他是知道,去了,就要回请,而他请不起。

    那时候,班里的人,给他起过一个外号,叫“陆木头”。

    因为他从来不说话,从来不参加聚会,从来不对任何人,提起自己是从哪里来的。他像一块被人丢在角落里的木头,安安静静地,读完了四年。

    可这一次,他收到了班长的第三条微信。

    班长说,陆沉,五年了,大家都想你。你当年一走,连个联系方式都没留。陆沉本来想拒绝,可林晚在旁边,凑过来看了一眼他的手机,笑着说,去吧。

    “我也想去看看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看什么?”

    “看看你读书的时候,是什么样子。”

    陆沉看着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,拒绝的话,就那样,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他其实,也想回去看看。

    他想看看,那些当年叫他“陆木头”的人,如今,变成了什么样子;他想看看,那个当年在讲台上,说自己要年薪百万、要在广州买房的李阳,如今,过得好不好;他更想看看,那个当年在他最穷的时候,转身走掉的人,如今,过得怎么样。

    他不是要去打脸。

    他只是,想和那个,曾经穷得像一块木头的自己,好好告别一次。

    同学会那天,他开着车,带林晚,去了那家酒店。

    他本来想像从前那样,穿一件最简单的深色外套,可林晚非要给他挑了一件深灰色的高领毛衣,又替他把头发,稍稍整理了一下。她说,陆沉,你今天不是去收租的,你是去见老同学的。你得让他们知道,你现在过得很好。

    陆沉被她这句“你现在过得很好”,说得心里一暖。

    他牵着林晚的手,走进酒店包厢的时候,里面已经坐了满满一屋子人。

    五周年了。

    当年那些穿着拖鞋在宿舍里打游戏的男生,如今都穿上了西装;当年那些素面朝天的女生,如今也化了得体的妆。他们在饭桌上,互相敬酒,互相寒暄,声音大得,几乎要把包厢的顶掀翻。

    陆沉一进门,整个包厢,静了一下。

    所有人的目光,都集中到了他身边那个素净的姑娘身上。

    林晚今天,穿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裙,头发松松地束在脑后,不施脂粉。她不是那种惊艳的美,可她站在陆沉身边,那种清清秀秀、安安静静的气质,让这一屋子穿金戴银的人,忽然就显得有些吵闹。

    “我去。”有人在底下小声说,“那不是陆沉吗?”

    “他身边那个女的,谁啊?”

    “他女朋友?不可能吧,他大学四年,连个女生的手都没牵过。这可是班里出了名的不婚主义者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知道?他现在可了不得。”有人压低声音,“他是陆氏找回来的那个亲子,自己开了个什么资产公司,名下一堆楼。前两年同学群里,有人扒出来过,说他一个月收租,就收几百万。”

    “几百万?”有人倒吸一口凉气,“那他还来参加我们这同学会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谁知道呢。”

    这些窃窃私语,一字一句,飘进陆沉耳朵里。他像是没听见。他牵着林晚的手,在桌边找了两个空位,坐下。他的动作很自然,没有半分炫耀,也没有半分生疏。林晚坐在他身边,也不说话,只是安安静静地,听他和老同学们,一句一句地寒暄。

    有个当年和陆沉住过同一间宿舍的男生,端着酒杯过来,拍着他的肩膀说,陆沉,你小子,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,我们都以为你失踪了。陆沉笑了笑,说,那时候穷,不好意思联系。那男生一愣,随即哈哈大笑,说,你现在还穷?你现在比我们所有人都富。陆沉没接话,只是和他碰了一杯。

    他看得出来,这一屋子人,看他的眼神,都变了。

    从前是俯视,如今是仰视。

    可他对这种仰视,没有半分快感。他只是觉得,这间包厢里的空气,有些闷。

    他想起大学的时候,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,听那些同学,讨论毕业以后要去哪个国家,要进哪家公司,要过什么样的人生。那时候,他连插嘴的资格都没有。他那时候,唯一的目标,就是活下去,就是把下一个学期的学费,凑齐。

    五年过去了,他们坐在同一张饭桌上。

    他们谈着年薪,谈着房贷,谈着孩子的学区房。而他,谈着收租,谈着林晚的书店,谈着陆明轩刚拿下的那个旧改项目。没有人再叫他“陆木头”了。可他忽然觉得,这个称呼,其实挺好的。

    他这一辈子,能像一块木头一样,安安静静地,长成今天这个样子,已经,很不容易了。

    李阳是第三个认出他的。

    李阳是陆沉大学四年的同桌。他如今在一家互联网公司,做部门总监,年薪百万。可这五年,他把自己,熬得不像样。头发掉了一半,眼眶下是深重的青黑,整个人瘦得,像一根被拧干的毛巾。他端着酒杯走过来,一屁股坐在陆沉对面。

    “陆沉,你现在……还在收租?”他上下打量着他。

    陆沉“嗯。”了一声。

    这一个“嗯”,答得平平淡淡,没有半分炫耀。可李阳看着他,那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里,忽然就涌上了一种说不清的东西。他举起酒杯,和陆沉碰了一下,一口,干了。

    “真羡慕你,我天天加班,都快累死了。”

    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声音很哑。

    陆沉看着他。

    他记得大学时候的李阳,是班里最有活力的男生。他篮球打得好,演讲也拿过奖,那时候他说,毕业以后,他要进最好的公司,拿最高的工资,用五年时间,在广州买一套房。

    五年过去了,他做到了。

    他年薪百万,他买了房,他成了部门总监。可他坐在陆沉对面,整个人,像是被那一百万年薪,一点一点,榨干了。

    李阳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。

    他凑过来,压低声音,对陆沉说,你知道吗,我上个月,在公司晕倒了。送到医院,医生说我是长期熬夜,身体已经到了极限。我老婆跟我吵,说你再这样,我们就离婚。我妈从老家过来,看见我瘦成这样,当着我的面,哭了。

    他苦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可我不敢停。”他说,“我每个月要还两万八的房贷,要养孩子,要养父母。我一旦停下来,这个家,就塌了。”

    陆沉给他倒了一杯茶。

    “各有各的活法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李阳愣了一下,然后,苦笑了一声,端起那杯茶,又喝了一口。

    他看着陆沉,忽然说,陆沉,你知道吗,当年在班里,我最看不起的,就是你。我觉得你不说话,不参加聚会,不跟人来往,像个怪人。可今天,我坐在你对面,我才知道,我们这些人,拼了命想活成的样子,其实,你早就活成了。

    陆沉没接话。

    他只是给李阳,又添了一杯茶。

    他知道,李阳说的是真心话。可他也知道,李阳那种活法,不是错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,李阳选了一条要还房贷、要养孩子、要每天加班的路,他陆沉选了一条在孤儿院里熬、在外面送外卖、然后一点一点收租的路。路没有高低,只是,他这条路,走得比谁都早,也比谁都苦。

    刘思琪是在饭局过了一半的时候,才来的。

    她一进门,陆沉握着茶杯的手,几不可察地,紧了一下。

    这是他被林晚拉着、走进这间包厢之后,第一次,有这样的反应。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这个人,忘了那个在他最穷的时候,接过他省下的每一分钱、转身却和别人说他“没背景没家底”的女孩。可她一进门,那道他以为早就结痂的疤,还是隐隐地,疼了一下。

    刘思琪也看见了他。

    她的目光,在他脸上停了一秒,然后,落到了他身边的林晚身上。她愣住了。

    她这五年,嫁了一个做小生意的男人,日子过得不算差,可也不算好。她听说过陆沉这两年的事——那个当年在班里最不起眼的穷学生,竟然是陆氏失散多年的亲子,竟然自己开了公司,收了一堆楼盘。她心里,说不上是什么滋味。

    她想起大学时候的自己。

    那时候,她明知道陆沉喜欢她,明知道他每天送外卖回来,还要省下钱,给她买一杯热饮。她那时候,一边接他的好,一边和别人说,他没有背景,没有家底,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。她以为自己做了一个最聪明的选择。

    直到今天,她看见陆沉身边那个安安静静的姑娘,看见陆沉给她换茶的那个动作,她才忽然明白,她当年丢掉的,不是一个穷学生。

    她丢掉的,是一个明明有能力对全世界冷漠、却偏偏愿意为一个人,低下头的男人。

    她看了看陆沉,又看了看他身边那个安安静静、不施脂粉的姑娘,那双精心画过的眼睛里,闪过一丝复杂的东西。

    她没有上前。

    她只是在最远的一个位置,坐下,端起酒杯,一个人,慢慢地喝。

    陆沉也没有和她打招呼。

    他只是很自然地,把林晚面前那杯已经凉了的茶,换成了一杯热的。他这个动作,做得很轻,却刚好,落在刘思琪的视线里。

    林晚感觉到了什么。

    她没有问,只是很自然地,把手,覆在陆沉放在桌上的那只手上,轻轻拍了拍。

    陆沉侧过头,看了她一眼。她朝他,很淡地笑了一下。那笑容里,没有半分得意,也没有半分炫耀,只是很平静地,告诉他,没事。

    饭局结束的时候,已经是晚上十点。

    同学们三三两两地,在酒店门口道别。有人说,明年这个时候,还要再聚;有人说,后年还要再聚。陆沉牵着林晚的手,站在一边,没有应。

    刘思琪走的时候,从他身边经过。

    她脚步顿了一下,似乎想停下来,说点什么。可她看了一眼陆沉身边的林晚,又看了一眼陆沉那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,最终,还是什么都没说,只是很轻地,点了一下头,转身走了。

    陆沉也点了一下头。

    那一下点头,很淡,却很平静。没有恨,没有得意,没有半分当年那个穷学生被抛弃后的怨毒。他就那样,像和一个普通老同学道别一样,和这个曾经伤过他的女人,点了一下头。

    林晚在旁边,看见了这一切。

    她没有问,只是很自然地,把陆沉的手,握得更紧了一点。

    回去的车上,林晚靠在副驾上,忽然开口。

    “你同学好像都挺羡慕你的。”

    陆沉看着前方的路,笑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羡慕什么?羡慕我不上班?”

    “羡慕你自由。”林晚说。

    陆沉沉默了一会儿。

    车窗外,是广州夜晚的江景,灯火,一盏一盏,流过去。他握着方向盘,语气很平。

    “自由是有代价的。”

    林晚转过头,看他。

    “什么代价?”

    陆沉看着前方,很久,才开口。

    “得先有足够的钱。”

    林晚愣住了,随即,笑出了声。

    “你真现实。”

    陆沉也笑了。

    他这一辈子,被人说过无数次现实。从前他听了,会辩解;如今他听了,只是笑笑。他知道,现实,不是一个贬义词。现实,是他在孤儿院的铁门里,一天一天,熬出来的。

    他想起自己送外卖的那些日子。

    那时候,他为了五块钱的配送费,能在大太阳底下,骑四十分钟的车;他为了凑齐下学期的学费,能在寒假里,一天打三份工。那时候,他没有资格谈自由。他每一分钟,都在为下一顿饭,下一个月的房租,下一笔学费,奔波。

    那时候,他最大的愿望,就是有一天,不用再为钱奔波。

    如今,他做到了。

    他一个月的租金,就是七百万。他不用上班,不用看老板的脸色,不用在凌晨三点,回一封客户的邮件。他想几点起,就几点起;他想陪林晚去看一间铺面,就去看;他想在大平层的落地窗前,坐一整个下午,就坐一整个下午。

    这种自由,是他用二十五年的不自由,换来的。

    “现实点好,现实才不会失望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林晚没有再说话。

    她只是伸出手,在黑暗里,找到了他放在挡把上的那只手,握在了掌心里。

    她其实,在饭桌上,什么都看出来了。

    她看见那个叫李阳的男人,看陆沉的眼神里,那种疲惫又羡慕的光;她看见那个后来的女人,看陆沉的眼神里,那种说不清的复杂;她更看见,陆沉在这一屋子人中间,那种从头到尾,都没有变过的平静。

    她忽然明白,陆沉为什么,会是现在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他这一辈子,被人看不起过,被人抛弃过,被人当成过一块没有用的木头。可他没有变成一个充满戾气的人,也没有变成一个非要在所有人面前炫耀的人。他只是,安安静静地,把自己活成了今天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她握着他的手,忽然觉得,自己这一辈子,做过的最对的一个决定,就是在那个雨夜里,对他说一句,我喜欢你。

    车开过珠江大桥的时候,陆沉下意识地,看了一眼后视镜。

    那间五星级酒店,已经远远地,落在了身后。他想起五年前,第一次同学会,那时候他刚被陆家认回去不久,穿着一件不合身的西装,在一屋子人面前,手足无措。那时候,他是想打的,他想让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,知道他陆沉,不是他们以为的那个穷小子。

    那时候,他心里憋着一口气。

    他要让刘思琪后悔,他要让李阳吃惊,他要让那些叫他“陆木头”的人,都看看,他不是一块木头,他是一块被人埋在土里、终于发了光的金子。

    可今天,他坐在车里,看着后视镜里那间越来越远的酒店,忽然觉得,那些脸,那些寒暄,那些羡慕和嫉妒,都已经,和他没有关系了。

    他不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什么。

    他不需要让刘思琪后悔,因为林晚已经给了他,比让谁后悔都更踏实的东西;他不需要让李阳吃惊,因为他知道,李阳那种活法,有李阳的辛苦,他这种活法,也有他这种活法的代价;他更不需要让那些叫他“陆木头”的人,高看他一眼,因为他自己,早就高看自己了。

    他这一辈子,参加过的同学会,到今天,就是最后一次了。

    以后的同学会,他都不去了。

    因为他觉得,没必要了。

    该打的脸,都打了。该证明的,都证明了。剩下的,就是过好自己的日子。

    他低头,看了一眼身边这个已经靠在座椅上、快要睡着的姑娘。她的手,还握着他的手。窗外,一江灯火,静静地流。

    他忽然觉得,这五年,他从那个在班里最不起眼的穷学生,走到今天,最值得的,不是名下那十亿的资产,不是那一堆收租的楼盘,而是此刻,身边这一只,安安静静握着他的手。

    他想起刘思琪今天看他的那个眼神。

    那里面,有后悔,有不甘,有他读不懂的复杂。可他心里,却没有半分快意。他没有走过去,对她说,你看,我现在有钱了;他也没有在她面前,故意把林晚的手,握得更紧。他只是很平静地,和她点了一下头。

    因为他知道,真正的放下,不是让对方后悔。

    真正的放下,是你再见到那个人的时候,心里,已经没有任何波澜了。

    他这一辈子,欠过谁的,他都记得;谁欠过他的,他也记得。可今天,他坐在这辆车里,握着林晚的手,他忽然觉得,那些旧账,都已经,不重要了。

    窗外,广州的夜,流光溢彩。他这一辈子,参加过的同学会,到今天,就是最后一次了。以后,他要过的,是属于他自己的日子。

    那些在他背后窃窃私语的人,那些在饭桌上敬他酒的人,那些看他的眼神里带着羡慕或嫉妒的人,从今往后,都和他,没有关系了。

    他的世界,已经换了。

    那里有他的父母,有他的姐姐们,有他的死党,有他的弟弟,有他的书店,有他的猫,有他身边这个,安安静静握着他的手的姑娘。

    那才是,他真正要过一辈子的地方。

    而这,就够了。

    真的,够了。

    窗外的江,静静地流。车,一路往家开,开往那个有灯、有人、有猫,也有他的地方。

    那是他的家。

    他的家。